2022唐山市曹妃甸区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50人公告

  • 日期:2022-09-23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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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曹妃甸区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满足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师资的需求,依据《唐山市2022年教师专项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唐教人[2022]10号)文件精神,拟面向高校毕业生组织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察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和师德关。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和方式

本次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共50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曹妃甸区2022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各学科教师选聘数额根据报名实际情况可做适当调剂。

三、选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省级重点师范大学(36所省级以上重点师范学校名单见附件3)和“985”、“211”大学2023届及以前年度的毕业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精神,免费师范生或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1年9月22日-2004年9月21日之间出生)。

4.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唐山市曹妃甸区2022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证明),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含在读研究生)。

3.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选岗、备案、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从2022年9月22日起在部分省重点师范院校和双一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2日9:00-11月25日17:00

2.报名要求: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cfdrskzp@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代码-报考岗位名称-联系方式(如:李四-01-高中语文-139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方式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3.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学位证(2022年及以前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普通类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3)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唐山市曹妃甸区2022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5)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4.资格审查: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程序。审核结果及面试地点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包括试用期)。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面试以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的具体题目由面试组确定,具体要求将提前通知。试讲教材为所报考学科的现行教材,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的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

(四)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以报名时提交的学历证书为准),年龄较小者。若以上条件均相同,将同时进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候选人,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唐山市曹妃甸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拟聘人员档案,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考核不合格的,截至2023年7月31日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2023届毕业生或审档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曹妃甸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选岗

结合岗位需求,拟聘人员在选择单位时按所报专业类别、资格证类别,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成绩相同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聘用

拟聘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唐山市曹妃甸区编制、人社、教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在曹妃甸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调出曹妃甸区教育系统。

六、其他事项

1.本方案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5.应聘人员一律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适岗性评价和面试 (具体按选聘时疫情防控要求操作) 。

特别提示: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315-7333010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1.唐山市曹妃甸区2022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2.唐山市曹妃甸区2022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3.唐山市曹妃甸区2022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重点师范院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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